宪政主义,宪政主义和管理主义
宪政主义:民主制度下的权力制约
1.1宪政的定义与意义
宪政,顾名思义,是一种基于宪法原则的政治制度。其核心在于对政治权力的有效限制,防止权力滥用,保障人权、自由与社会公正。宪政的实质是限政,即对政治权力进行有效的限制,防止其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宪政的意义在于通过限制政治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促进公共福利的实现。
1.2宪政的原则
宪政所奉行的原则包括:
政府权力来源于人民:政府的存在和权力源于人民的授予,政府必须对人民负责。
分权与制衡:通过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防止权力集中。
人权保障: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包括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
法治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准则。社会主义宪政:中国宪政的特色之路
2.1社会主义宪政的定义
社会主义宪政是指在八二宪法的基础上实施宪法,推动中国的民主改革,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的有机结合。这种宪政类型与资本主义宪政有所不同,强调的是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实现人民民主。
2.2社会主义宪政的特点
-政党领导: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领导国家政治生活,确保国家发展方向符合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人民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法治与民主相结合:在法治的基础上,实现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管理主义:公共管理的职能与特征
3.1管理主义的定义
管理主义是指在权力制约关系的矛盾性和同一性的双重驱使下,政治权力主体为了协调和解决利益关系中的利益矛盾,实现社会共同利益要求,必须承担社会公共职能,实施对社会的管理行为。
3.2管理主义的主要特征
-公共性:政治管理是政治权力主体通过承担社会公共职能、实现公共利益的体现。
专业性:政治管理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以实现高效的管理。
法制性:政治管理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确保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比例原则:宪法原则的升级与论证
4.1比例原则的研究热潮
随着比例原则的研究热潮以及跨部门法的发展态势,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将比例原则从公认的行政法原则升格为一项宪法原则。
4.2比例原则的论证进路
比例原则的论证主要从规范主义和功能主义两种进路展开:
规范主义:强调比例原则作为宪法原则的规范性和约束力。
功能主义:强调比例原则在实现公共管理目标中的功能和作用。信仰与权力:权力与人民的辩证关系
5.1信仰与权力的关系
科技只有对和错,信仰也只有两种,一种是权力大于人民,一种是权力小于人民。没有信仰的人是唯利是图的,是行尸走肉。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根本就是信仰,信仰人人内心都有,只是没有自己去归类。
5.2权力与人民的辩证关系
权力与人民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权力应当服务于人民,保障人民的权益,而不是凌驾于人民之上。只有正确处理权力与人民的关系,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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