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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4-04-01 11:24:56 天天一问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是针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的公告。以下将结合相关内容,分析具体情况。

1.加强税务经费的预算和执行管理

根据省、市局要求,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在完成20xx年度部门决算后,开始编制20xx年经费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以收定支,不打赤字预算”、“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2.关于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清远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明确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分类及预征率。市区(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城区、清新区)普通住宅预征率为2%,非普通住宅为3%。

3.房地产开发项目分类及预征率确定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确认了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征收管理。

4.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的公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明确的计税毛利率规定,强调加强征管。

5.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机关应对定期定额户的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这项管理规定有效管理了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情况。